记者昨天从市工商局获悉:今年我省又有15件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“中国驰名商标”,其中我市占了3件。它们是: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“大化DAHUA DH及图”,大连大雪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的“大雪DAXUE及图”和大连第一互感器有限责任公司的“第1328664号图形”。这意味着以上商标的运营和市场保护工作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。其知名度和美誉度同时也上了一个新台阶。
中国驰名商标是一个企业综合实力的体现。企业只有在内部管理、创新能力、技术水平、基础设备、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等多方面具备同行业领先水平的情况下,商标才有可能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。记者了解到,大化集团为客户提供的产品和服务,多年来在国内外客户中一直久负盛誉。所生产的纯碱、氯化铵、碳酸氢铵等产品,在国内市场被消费者、经营者所熟知和信赖,产品远销国内20多个省、市、自治区,并已同亚洲、欧洲、美洲等8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贸易关系。为获得“中国驰名商标”这一殊荣,该集团自2006年年初就开始了证据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。去年还建立其较为完善的“大化”视觉识别系统,这为保护和宣传驰名商标打下良好基础。
据了解,一次有15件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“中国驰名商标”,这在辽宁历史上是第一次,新认定的15件中,酒类和农产品等日常消费品占半数以上,达到8件。
大连日报2009年6月6日A3版(记者梅杉)











